一是科学合理检查。针对今年非煤矿山企业申请复产复工,由政府出资聘请安全专家对复产、复工非煤矿山企业进行现场勘验,提出合理化整改意见,企业依据专家意见进行整改,整改合格后开复工函同意复工生产。
二是层层落实责任人。汛期来临之前,根据辖区尾矿库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包保责任书,明确了政府层面的包保责任人,落实了辖区乡镇办事处包保责任人,企业包保责任人,明确了各级包保责任事项及应尽的职责。签订了包保责任书,由各级包保责任人签字加盖辖区政府公章报我局备案。
三是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高能力。制定出有针对性学习方案,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、《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》、《辽宁省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等进行学习研究。
四是严格执法,明确责任。要求每次到辖区非煤矿山企业检查时,严格执法对查出安全隐患,要让企业及时整改。深入非煤矿山企业,督促指导企业不能超强度、超人员组织生产,加强防范措施。
推动我市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,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企业每个环节和每个岗位,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,促进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。